富有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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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曾經發生這麼一個故事:
有一位老人在無意中談到了自己的財富,說他是國內最富裕的人,這些話很快地傳進了稅務局長的耳朵,局長便派一位稅務員去拜訪老人,要他說出財富的總值,以便照章徵稅。
稅務員問那個老人:「聽說你很富有,對嗎?」
老人說:「是的!我是個富有的人。」
稅務員很感興趣,從口袋裏摸出一本筆記簿來,說:「如果是這樣,我必須估計你的財產,你有哪些財富?」
老人說:「我的身體很健康,健康的身體值許多錢。」
稅務員又問:「還有些什麼別的財富?」
老人回答:「我有一個賢慧的妻子,好妻子比鑽石更寶貴。」
稅務員說:「恭喜你!但是你還有沒有別的財富?」
老人又回答:「有有有!我有幾個健壯、聰明和孝順的兒女,一個父親有這樣的兒女,人人都會覺得他很富裕。」
稅務員再問:「你還有沒有別的東西?」
這時,老人回答:「我還有寶貴的公民權,我是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,這也是非常寶貴的財富。」
稅務員最後問:「你有沒有銀行存款或是房地產?」
老人快樂地說:「沒有!除了我前面說的財富以外,我什麼也沒有。」
稅務員沒有辦法登記,便一邊收起筆記簿,一邊說:「老先生!你真是一個最富有的人,而且這樣的財富誰也拿不走,連政府也沒辦法抽你的財產稅。」
由這個小故事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:有健康的身體,有快樂的家庭,在安和樂利的社會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國民,實在是最大的財富。一般人計算一個人有多少的財富,都以口袋裡的鈔票,存款簿上的數目字,乃至房地產、土地等不動產,或轎車、股票等來計算,但是這些都是有形的、可以數的,實際上它只是所有財富的一小部份而已,並非全部。另外,還有很多財富是無形的,所以很容易被人疏忽,而不能體悟它的價值,例如:知足、忍辱、精進、智慧……等等,這些功德法財一旦你發現它的重要時,你已經付出了不少的代價,但只要你能及時覺悟與珍惜,這些無形的財富,一定能為你帶來更多。這種的財富,不怕搶、不怕偷、不怕騙、不怕倒帳、不怕退票、不怕侵佔,也不怕徵稅。你可以大大方方,逍逍遙遙地當個富有的人,這種滋味就是連王公貴族,也要自嘆不如。
這個世界上,哪個眾生不想大富有?哪個眾生不想求福報?什麼叫福報?簡單的說,就是吃得好、穿得好,壽命長、財富多,心中愉快,身體健康,這才叫福報。能有充足的福資糧,而處於輕安、安逸、歡樂、幸福之中,那是最大的福報。假使整天為了生意業務而思考、奔波、勞累,縱然賺到錢,這已不是福報,而是精神和肉體上的一種業力的體現。所以,對福報的看法,不等於很有錢就叫福報,要看本人到底是不是常樂我淨,才叫福報。
如果一個人有很多錢,卻處於恐怖,怕人搶、怕人殺、怕人忌妒,包括用爾虞我詐的心術來維持一切事業、家產的話,那他已經是沒有福報了,他是來這個世界上受苦償報的人。所以福報非福報,不能以其財富來定,而是以其慈悲喜捨或道境證量來定。不管是多富有,要看其動機是不是真正為眾生做事?這一生夠生活了,將財富用之於弘法利生的事業上,就是真正的種福田。一個人有正知正見,行於善道,則財富將變成功德;無正知正見,行於惡道,則財富反滋養罪業。
總而言之,人與其日夜追求物質上的財富,不如定下心來,充實精神上的財富。一味追求物質的享受,則欲望必多,欲望太多就容易造業,增加苦惱。若要充實精神上的財富,須由學佛修行做起。學佛就是改變人生離苦得樂的開始,佛法就是成就解脫最大的寶藏,等待有緣的人去開發,而一個真正學佛修行的人自然圓滿幸福、福報增長、智慧開敷,乃至神通妙用、了生脫死、自在無礙,那才是真真實實大富有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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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9月10日 星期六
佛教典事-富有的人
佛教典事-慈心不殺
轉載自http://www.tbdchq.org/menu.php?cat=detail&id=1219586856
# 「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」
殺生的「生」,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動的動物。牛羊雞狗,蚊蟲螻蟻,固然都是動物,人也是動物之一,不過人類比較有理智,所以為萬物之靈長。凡是用刀、槍、毒藥,或任何一種殘忍的手段,去殺害人或其他的生物,這都叫做「殺生」。殺害的方法:如果是自己親身去殺的,這是身業犯罪;如果是指使或者口頭同意別人去殺害的,這是口業犯罪;如果是見殺隨喜,也就是說看到別人在殺害,自己內心起歡喜的,如見到別人打架,在心裡頭吶喊:「打!打!讓他死!讓他死!」這是意業犯罪。對佛教來說,以上皆是違犯了「不殺生」的戒法。
過去佛陀住在舍衛城的祇園精舍時,有一天到外地去,途中看到許多兒童在水邊玩魚,佛陀就問那些兒童說:「孩子!你們怕不怕苦?苦對你們好不好?」
那些兒童回答說:「啊!佛陀,我們很怕痛苦,我們不願意受苦。」
佛陀聽了以後,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不願受苦,你們要知道一切有生命的動物都和你們一樣害怕痛苦,你們不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眾生的痛苦上。」
一切眾生,只要是有生命的,誰不貪生?人是萬物之靈,知道要求長壽,保全生命,其他的生物雖然不比人類聰明,但是求生之心對於所有的眾生都是一樣的。無論是天上飛的,地上走的,當人類要傷害牠們的時候,便知道趕緊逃命,當牠們飢餓的時候,也知道四處尋食,這種種的表現都是告訴我們,不要殺害牠們,因為牠們也是要活下去的。
一切眾生,只要是有生命的,誰不貪生?人是萬物之靈,知道要求長壽,保全生命,其他的生物雖然不比人類聰明,但是求生之心對於所有的眾生都是一樣的。無論是天上飛的,地上走的,當人類要傷害牠們的時候,便知道趕緊逃命,當牠們飢餓的時候,也知道四處尋食,這種種的表現都是告訴我們,不要殺害牠們,因為牠們也是要活下去的。
殺生是十惡業之一,也是根本大戒之一,在佛法戒律中是絕對禁止的。造了殺害眾生的惡業,必然墮落惡道受種種的苦,等於是殺害自己,我們何苦造業來殺害自己呢?持戒是一種福業,能夠持守戒法,止惡行善,這比布施身外之物更加殊勝,自己願意克制自己的私欲,以自己的心去推度、體會別人乃至一切眾生,願一切眾生永具安樂,願一切眾生永離眾苦,這種的心情,就是佛教「與樂拔苦」的慈悲精神。
佛法流行世間,首先就是為了實現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和樂生存,因為三界六道的有情均是自己多生累劫的親人,為了尊重個體的生存,所以不得殺生,包括自殺。如果不是故意存心的誤殺,不構成重罪,但是也負有責任,在殺害眾生當中,以故意殺人的罪業最重。對於殺人,政府固然有專條的法律,但是法律只能制裁於兇殺案成立以後,佛教不殺生的戒律卻是可以制止於兇殺案未成立以前,因為持戒的人就不會去殺人了。法律上只能一命抵一命,而不能一命抵多命,一個人如果殺了兩條人命以上,或者消滅了殺人的證據,法律就無法裁判。但是,在因果報應來說,一人殺了許多人,必定要多生多世去償還命債,消滅了證據,也許一時可以逃避法律,但絕不能逃脫因果律,所以我們應該知所戒慎。
在《大智度論》中記載,佛陀曾向一位名叫難提迦的居士,談到殺生的罪狀。
佛說:「殺生有十罪,何等為十?
一者、心常懷毒,世世不絕;
二者、眾生憎惡,眼不喜見;
三者、常懷惡念,思惟惡事;
四者、眾生畏之,如見蛇虎;
五者、睡時心怖,覺亦不安;
六者、常有惡夢;
七者、命終之時,狂怖惡死;
八者、種短命業因緣;
九者、身壞命終,墮泥犁(地獄)中;
十者、若生為人,常當短命。」
一者、心常懷毒,世世不絕;
二者、眾生憎惡,眼不喜見;
三者、常懷惡念,思惟惡事;
四者、眾生畏之,如見蛇虎;
五者、睡時心怖,覺亦不安;
六者、常有惡夢;
七者、命終之時,狂怖惡死;
八者、種短命業因緣;
九者、身壞命終,墮泥犁(地獄)中;
十者、若生為人,常當短命。」
眾生因為我執、我見太重,一切動作往往有害別人,現在造惡因,將來必定受苦果,合起來看,正是損人又損己。損害別人的事,我們不去做,不造惡因,將來也沒有苦果,這正是利人又利己。所以,我們應該發慈悲心,斷惡修善,多積善德,培植福業,這才是學佛修行的根本。
# 「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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